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將電池產品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由9%下調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電池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
財聯(lián)社1月9日訊,財政部、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調整光伏等產品出口退稅政策的公告,內容如下:
一、自2026年4月1日起,取消光伏等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
二、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將電池產品的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由9%下調至6%;2027年1月1日起,取消電池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
三、對上述產品中征收消費稅的產品,出口消費稅政策不作調整,繼續(xù)適用消費稅退(免)稅政策。
四、本公告所列產品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